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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苏州科技学院帮困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发布者:  时间:2015-04-26 10:02:33  浏览:

 为了有效利用社会赞助资金,激励贫困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帮困助学金评定对象
具有苏州科技学院本年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民办二级学院学生)。
二、受助人数及金额
学校根据当年的社会赞助资金情况确定具体的受助人数,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
三、评定条件
1.持有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在校期间的学杂费用。
2.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3.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等浪费行为。
4.遵纪守法,品性端正,上学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四、评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苏州科技学院帮困助学金申请表》。
2.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
3.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报有关赞助单位备案。
五、附则
1.学生受助期间受到违纪处分者,终止帮困。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