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设置简介
社会工作专业于2002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学生,2003年成为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会员单位,2006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遴选为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二、培养目标及就业领域
本专业按照规范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要求,培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信念、价值观、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微观和宏观不同层面提供专业服务,同时掌握一定社会研究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临床社会工作服务、社会服务项目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政策规划与分析等工作,服务领域涉及民政、司法、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与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相关的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基层社区及街道、专业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类社会组织、企业等。
三、培养规格与特色
1
、知识结构要求
(1)掌握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学的基础知识。
(2)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的理论基础和知识体系。
(3)了解西方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福利主要理论,并对中国本土社会与文化有一定的认识。
(4)了解中外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熟悉与社会工作有关的各项政策、法规、法律。
2
、能力结构要求
(1)熟练掌握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具备在至少一个实务领域(如老年人、儿童青少年、妇女、残障人士、矫正对象、家庭、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内初步介入的技能。
(2)熟练掌握宏观社会工作的方法与技能,能够胜任基本的社会服务项目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政策规划与分析等工作。
(3)熟练掌握量性和质性社会研究方法与技能,具备资料处理的基本能力。
(4)掌握基本的文献检索方法,具备在本专业范围内开展科研活动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
、素质结构要求
(1)具备较为深厚的、建立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基础上的人文素养。
(2)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学
主要课程:社会工作导论、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公共管理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政策、社会工作实务基础等。
五、课程体系设置与修读要求
课程体系设置:课程体系包括通识课程、专业课程、综合实践及素质拓展四大模块。其中:通识课程模块42学分,占23%;专业课程模块86学分,占48%;综合实践模块41学分,占23%;素质拓展模块10学分,占6%。必修课程为130学分,占72%;限选课程14学分,占8%;任选课程35学分,占20%。课内总学时为2088。
课程设置情况详见表一:《社会工作专业课程设置安排表》。
修读要求:
学生必须修完课程设置中的全部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在学科任选课程中,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类至少选修8学分,专业社会工作实务分支类至少选修10学分,职业通用技能类至少选修4学分,跨专业类至少选修2学分。
六、授予学位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制四年,
学习年限
3
—
8
年,
完成学业最低学分为179学分。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完成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训练,
取得素质拓展所需学分,
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七、有关说明
学科任选课程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类课程、专业社会工作实务分支类课程、职业通用技能类课程和跨专业类课程。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类课程主要安排在第四、五学期;专业社会工作实务分支类课程集中安排在第六学期,并与实践环节中的“毕业实习”相衔接;职业通用技能类课程主要安排在第四、五学期;跨专业类课程主要安排在第五、八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