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关于给邹昕岚进等13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25-05-25 13:24:39  浏览:

邹昕岚,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4200602126,住石湖校区西区二组团2B-312。

盛源,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2200602119,住石湖校区西区二组团3A-510。

施高辉,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2200403232,住石湖校区东区16-507。

叶贝贝,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4200406218,住石湖校区西区二组团2B-605。

王呈璐,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4200406228,住石湖校区西区二组团2B-605。

金瀚,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411071004,住石湖校区7D-305。

黄薇谕,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4200602228,住石湖校区西区二组团2B-404。

杨金儒,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4200406121,住石湖校区西区二组团2B-601。

王嘉懿,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1200406210,住石湖校区6A-510。

付进,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4200501229,住石湖校区西区二组团2D-307。

王文娟,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3200406110,住石湖校区西区三组团3B-510。

张景轩,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1200406129,住石湖校区7B-404。

胡雨晗,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3200602115,住石湖校区西区三组团3B-602。

2025年4-5月,学校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邹昕岚等13位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养仓鼠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邹昕岚等13位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