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1985年生,福建宁德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日本学会理事。曾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或担任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日本史、法制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1项,出版学术著作2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