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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李玉等5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25-12-10 09:38:13  浏览:


李玉,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4200311127,住石湖校区5A-402。

武佳宁,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2200602109,住石湖校区3A-508。

李映泓,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3200602112,住石湖校区3B-601。

朱钧煜,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5200602233,住石湖校区东区10-604。

赵婕妤,女,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号2511071017,住石湖校区东区11-601。

2025年12月,学校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李玉等5位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李玉等5位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