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党工委: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双创”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相关申报条件,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第四批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和第二批全省高校“强基创优”建设计划申报工作,现就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征求意见稿)》《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和申报条件,申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对照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指标,切实做到“五个到位”“七个有力”,结合自身党建工作实际,注重凝练党建工作特色亮点,做精做细相关申报材料,充分做好相关申报准备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分别对照全国、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条件确定申报意向。全国、全省示范创建对象不兼报;已被列为前三批全国示范创建对象的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条件
(一)全国示范创建对象:
根据申报要求和条件,本次全国党建示范创建申报对象重点从第一批省级培育创建单位中遴选产生。我校可推荐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3个,请符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全省示范创建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创建要求可酌情推荐申报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三、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按类别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申报书请于10月16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mail.usts.edu.cn)。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请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mail.usts.edu.cn)。
附件:1.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
2.《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3.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