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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

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赴苏州科技大学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者:  时间:2023-02-24 17:29:26  浏览:

为科学配置和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经研究,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将于2023年2月24日赴苏州科技大学组织校园招聘。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校园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苏州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苏州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

3.考生需具备应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考生的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关,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应聘岗位相关);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与应聘岗位相关。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相近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预报名。本次招聘设预报名环节,截止时间为2月23日(周四)中午12:00,考生请扫描附件2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未预报名的本校考生可至现场进行报名。

(二)现场审核。2月24日(周五)上午8:00,到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教7楼210室,考生须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2)本人学生证;(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请将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放在简历第一页);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4)研究生学历者须携带本科以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考生在投递简历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学生证、2023年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返还外,其余概不返还。现场审核符合资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环节。笔试、试教、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2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2.试教、面试:2月24日下午,面试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公示录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有下列情形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以及不能正常完成教学工作者;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放弃聘用资格者;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者。

(五)疫情防控要求。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必要时将进行适当调整。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8751659、68751651、68751689。

五、招聘工作期间监督电话:0512-68751680、68751657。